一、论文提交要求
1、每位申请答辩的人员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将学位论文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指导教师应对提交的论文的组织结构、格式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否则学院不授理其答辩。
2、学院组织相关的老师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的组织结构、格式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并给出书面的审查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修改后的论文提交到学院前,导师对修改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签署修改意见。
3、论文的评阅人应对论文的科学性、严谨性、创造性,尤其是不足之处有具体说明,明确是否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
4、要求每个环节的指导老师、审查老师认真负责,出现问题个人负责。
6、本次申请答辩人员应为2007年5月之前(含2007年5月)入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答辩时间
论文答辩时间定于2010年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