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教育引导全院师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贯彻学校党委党建融合中心工作的总方针,落实学校党委“一融双高” 的工作要求、开展党纪学习、巡视整改、审核评估、学科建设等重要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于2024年春季学期初至“七一”当日多措并举开展了 “庆七一、强党纪、促整改、迎评估”系列主题党日活动。
一、学院党委集体过“政治生日”
7月1日14: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在E1512党员之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院党委委员和师生支部书记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由学院党委书记孙广路主持。
首先,参会全体党员佩戴党徽、整齐列队、面向党旗肃立。胸前的党徽与面前的党旗交相辉映,熠熠生辉。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全体人员举起右手,神情庄严坚定,热情庄重地宣读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誓词掷地有声,铿锵有力!让全体党员的心灵接受了深刻地洗礼。铮铮誓词也让每一位党员心潮澎湃,精神振奋。
孙广路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庆祝建党103周年暨“夯实党建基础,推进一融双高”论坛的重要精神,并以党建融合中心工作的角度对近半年来学院党的建设、科研建设、学科建设、平台建设和学生工作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他要求师生支部书记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相关精神,并辐射学院全体党员师生从自身工作学习方向出发,一方面教学相长、立德树人,另一方面赋能产业,赋能经济,进一步为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贡献力量。
孙广路强调,通过集体过“政治生日”,我们再一次回忆起当年加入党组织时的那段青葱岁月,又一次升华了我们的初心。我们要坚持不懈携初心,厚植对党忠诚根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认同,不断夯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把忠诚核心、维护核心融入血脉,见之行动。
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坤雁、辅导员邵明记和计算中心党支部书记朱小菲等分别做交流发言。全体参会人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展现共产党员政治本色,以全新的姿态投入到学校、学院的建设工作中,进一步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学校、学院的各项中心工作打造“强引擎”,上好“助推器”。
最后,所有参会人员依托学院党建文化墙和党史文化阶梯重温了党的光辉历程。在场教师纷纷感慨,中国共产党已走过百年光辉历程、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我们要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继续走好前行的路,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斗志。
“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光荣、英雄的中国人民万岁!”
座谈会现场
重温入党誓词
重温党的发展历程
二、七一传承志,环保我先行
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广大党员助力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联合和兴路街工委学府经典社区党总支,依托“童心向党 七彩阳光”公益课堂党建品牌,学生党支部开展“垃圾分类一小步、低碳生活一大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讲述垃圾分类相关知识,让孩子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活动中党员志愿者向小朋友们讲解垃圾分类意义、分类方法等垃圾分类相关常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给孩子幼小的心灵播下爱护环境的种子。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培养绿色环保理念,逐步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先行、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助力垃圾分类行动步上新台阶。
活动现场(一)
活动现场(二)
三、童心向党画未来,七彩阳光伴成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迎接助力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的到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联合和兴路街工委学府经典社区党总支,依托“童心向党,七彩阳光”公益课堂党建品牌,学生党支部开展“童心向党,喜迎亚冬”绘画课堂、“童心向党,七彩阳光”公益文化课堂等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宣传冰雪运动、冰雪活动,共同为哈尔滨的冰雪文化增添一笔亮丽的风景线。
活动中党员志愿者为小朋友们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亚冬会知识和冬季运动项目,现场氛围愉快热烈,孩子们在欢乐中了解亚冬会知识,感受亚冬会的魅力。随后在党员志愿者的指导下,孩子们用画笔涂下绚烂的色彩,用自己的双手和童真之心绘画出自己心中色彩,描绘着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
长期的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许多家长对志愿者团队的付出表示感谢。同时也为学生党员提供了一个锻炼自我、服务他人的机会,有利于学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投身到志愿服务实践当中,展现当代大学生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和青年担当。
我心向党,初心永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学生支部未来将继续以党的旗帜为指引,砥砺前行,不断谱写新的篇章。继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广大学生党员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现场(一)
活动现场(二)
活动现场(三)
双方代表合影